2020年3月4日 星期三

立農國小校規(2019.8.29修正)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國民小學『學生校規』
96828日校務會議通過
103120日校務會議修訂
108829日校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目的
本校校規的訂定,乃在為學校尚在成長階段、心智未成熟的孩子明定行為規範,藉由校規適宜的約束和管理,輔導孩子們走上正軌,以確保能照顧孩子們的安全,同時也對孩子的父母親負責。
第二條  作息
一、 每天準時上下學。
二、 午休時間除了師長同意外,都要安靜午休,不可妨礙他人安寧。
三、 整潔活動時間確實做好打掃工作,不在打掃時間嬉戲玩耍。
四、 集合整隊動作迅速,並保持安靜。
第三條  服裝
一、 依照規定穿著衣服,不奇裝異服。
二、 穿著方式依照學校規定。
第四條  上下學
一、 家長接送、安親班接送或走路上下學,都要排好路隊。
二、 家長接送時,機車接送者先離開。
三、 放學後要準時回家,不在校園或街上遊蕩。
第五條  使用公物
一、 使用各種專任教室或活動場所,要遵循使用辦法或規範來使用。
一、 借用物品前先登記,用後立即歸還。
二、 不破壞公物,毀損公物應依規定賠償。
 第六條  禮貌
一、 在校園內遇見師長或外賓要問好。
二、 上網時應遵守網路倫理規範。
三、 不以言語或肢體辱罵別人。
四、 不在教室、辦公室或其他室內場所、走廊大聲喧嘩。
第七條  校園安全
一、 於適當場所從事運動、遊戲或其他活動,並遵守安全使用規定。
二、 使用電腦網路時,不上色情或其它有礙身心健康的網站。
三、 不在走廊、教室奔跑、嬉戲或打球。
四、 不攜帶危險物品或玩具,或老師禁止之物品到學校來。
五、 在校上課期間不得任意離開校園。
六、 不以言語或行為侵犯別人。
七、 校園內遇見可疑人物立即報告師長。
八、 不作弄同學或師長。
九、 不得以言語或肢體行為恐嚇、勒索同學。
十、 不得聚眾、唆使欺侮同學、打架滋事。
十一、   不攜帶毒品、香菸(含電子煙)或其它有礙身心健康的藥品到學校,也不得食用。
第八條  尊重智慧財產權
一、 使用電腦網路時,尊重智慧財產權,不抄襲、不任意下載、安裝。
一、 不任意列印或儲存未經授權的文章或刊物、圖片。
第九條  其它
一、 愛護小動物或昆蟲及學校花草樹木,不任意破壞攀折。
二、 不偷竊、不說謊。
三、 依學校規定攜帶及使用電子產品。
第十條  本規定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後發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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